南京发文:3月1日起超规模模板支撑工程必须使用盘扣架!严禁使用壁厚小于2.75mm的钢管

发布时间:2022-03-01 13:50:00 来源:浙江正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继苏州、南通、扬州、徐州、常州之后,南京也发文了。

自2022年3月1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轨道交通)工程领域推广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 2022年3月1日起,尚未正式实施(含处于专家论证阶段)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工程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 施工现场采购、租赁的钢管、扣件,应严格履行材料进场验收程序,严禁使用壁厚小于2.75mm的超薄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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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其他市要求如下





苏州市

2020年,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一、2020年9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1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注意:类型的支架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否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该项目申报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停工整改





南通市

2020年8月4日,南通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通知,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中属于超危大工程的模板支撑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0年下半年起申报“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的房屋建筑及轨道交通工程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在“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考评中予以加分





扬州市

2020年12月11日,扬州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高支模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一、2021年1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支模必须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

二、2021年6月1日起,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高支模应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

三、类型盘扣式钢管支架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四、盘扣式钢管支架的使用情况应作为高支模专家论证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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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

常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的通知》提出:

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工地应落实模板支撑系统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提升要求和安装塔式起重机在线安全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并与市安全生产智慧监管平台对接

  • 我市施工现场搭设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支撑系统时,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体系


来源:南京城乡建筑委员会等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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